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神木县、府谷县卫生局、计生局,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
现将《陕西省2016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
陕西省2016年卫生计生综合监督
和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一、全面加强监督体系和队伍能力建设
编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和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会同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断健全监督长效机制,规范执法。加强监督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动监督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建立综合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综合监督工作制度,修改完善《陕西省卫生计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首席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执法稽查,开展案例评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人员培训,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督效能。
二、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充分利用综合监督工作协调机制,注重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使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成为推进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
三、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加强案件移交工作,制订卫生计生与公安部门违法案件移送的办法,完善各项监管制度。
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督检查
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国家重点监督抽检计划。开展干细胞临床应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等专项监督检查,协同有关处室开展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整治活动。加强和规范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做好《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实施工作。开展放射卫生专项督导检查,重点解决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不规范、放射诊疗许可率不高、放射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部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继续推行监督综合评价,强化管理相对人的主体责任。推进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规范并加强对母婴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
五、认真宣传贯彻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修改完善实施条例及配套文件。加强对新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工作。在市县机构改革中,切实落实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职能。创新方式方法,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宣传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宣传和服务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答复等工作。
六、加强食品标准管理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跟踪评价工作。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新一轮地方标准清理,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地方标准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库管理办法,加强专家库管理工作。
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会同省工信厅、质监局、食药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陕西省2015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监测工作实现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治管理,落实二级综合医院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工作。加强全省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和溯源能力建设。制订《陕西省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方案》,加强信息交流应用。
八、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树立监督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围绕着装风纪、执法办案等内容,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稽查频次。促进监督员规范着装、亮证执法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