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全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15新闻来源: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被浏览次数:

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应对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5〕58号)和《陕西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卫办监督发〔2015〕38号)要求,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不断完善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与制度
    各相关医疗机构应充分认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传染病管理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岗位与责任人,充分发挥传染病防控“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在明确职责和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梳理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完善工作预案、制度、流程和要求,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措施,做到在常态化管理下对传染病防控工作“思想不麻痹,行动不懈怠”。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科学防控,规范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与要求
    各医疗机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及发热门诊等传染病专科门诊建设,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疑似传染病病例及重点人群聚集性病例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对当前中东呼吸综合征输入性疫情监控,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消毒隔离措施,严禁将麻疹等传染病患者在普通病区收治。严格执行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制度、落实传染病病例门诊登记日志和传染病病例登记、核对等工作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加强医源性感染管理等,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按照诊疗要求认真落实病例相关的消毒、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规范医疗器械清洗消毒流程与消毒灭菌监测;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完善必要的设施与设备,做好医疗废弃物的处置与管理。
    三、规范工作,加大传染病防控宣传力度
    全面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要加大对就诊人员舆论宣传,引导群众充分认识防止传染病的目的、意义和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专群结合,群防群治。